這份檢舉報告裡寫了什麼?
自 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通過以來,美國所有上市公司都被要求制定內部舉報計畫。在 Stephen Stubben 和 Kyle Welch 於 2020 年 3 月更新並發表在《會計研究雜誌》上的一篇研究論文中,研究人員在研究了向美國1,000 多家上市公司提交的近200 萬份內部舉報人報告後描述了他們的發現。
Stubben 和 Welch 發現,54.9% 的舉報與人力資源相關事宜有關,15.7% 與商業道德事宜有關,11.8% 與濫用公司資產有關,8.1% 與工作場所安全問題有關,0.7% 與工作場所安全問題有關。 %涉及會計和財務問題(8.7%的舉報報告未分類)。
近年來最奇怪的舉報案件很可能是2019 年的匿名投訴,即唐納德·特朗普和魯迪·朱利安尼向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連斯基施壓,要求其調查任命喬·拜登的兒子亨特為烏克蘭天然氣公司布里斯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事件。然而,企業舉報人主要關注的問題包括以不良身體或言語行為(冒犯、羞辱或傷害)形式進行的騷擾、企業欺詐、浪費或濫用行為(例如虛假費用報銷)、工作場所安全問題(在COVID- 19 急劇增加)和財務誤報(例如嚴重誤報收入)。
檢舉人保護
許多國家(包括比利時、中國、法國、印度、義大利、日本、荷蘭、韓國、英國和美國)現在都有具體的舉報人保護法,擁有舉報計劃的公司通常會實施內部政策來保護舉報人免受雇主的報復行為。為了確保舉報人本身以及所揭露和處理的資訊的安全、隱私和可靠性,許多公司現在:
- 將舉報計畫的實施外包給第三方專家
- 透過多個管道確保整個報告和記錄過程中的資料完全加密
- 採用人工智慧技術進行案件管理,例如使用聊天機器人提供使用者友好、高效的體驗,並以一致的方式處理每份報告,避免人為錯誤(例如偏離協議)
- 定期對全公司(從高階主管到學員)進行舉報培訓,強調舉報人不會遭受雇主的報復行為。
降低聲譽和財務風險
毫不奇怪,提倡舉報以及合規和內部控制的公司比不這樣做的公司每名員工收到的報告更多。內部舉報管道使企業能夠及早發現問題並採取補救措施,有助於降低因外部舉報人使敏感問題成為公眾所知而造成聲譽受損的風險。這些公司還被發現因違反監管規定而被處以較小金額的罰款,並且需要處理的重大訴訟也較少。舉報計劃現已被公司視為減輕聲譽和財務風險的有效方法。